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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件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2018-01-22 13:05:09.0点击数:3024


为了更好地发挥涉密地质资料的作用,满足科研一线人员的需求,本所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涉密地质资料的借阅,现作如下规定:

1、  本所科研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在所图书馆的资料室查阅与本人工作科研有关的涉密地质资料。

2、  本所正式职工可以办理涉密地质资料的借阅事宜。

3、  所内借阅使用涉密地质资料,必须履行《所内涉密载体借阅使用保密审批程序》,并填写《所内涉密载体借阅使用保密审批表》。

4、  特殊情况需携带涉密地质资料出差须根据《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审批程序》并填写《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审批表》,办理保密审批手续。

5、  借阅涉密地质资料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需填写《借阅申请单》、《保密责任书》。

6、  涉密地质资料借出前需由图书馆管理人员与借阅人共同检查资料完好程度及是否可借,借出期间若发生涉密地质资料损坏或者丢失,立即上报本所保密办备案,保密办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理。借阅人和使用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并作书面责任检讨书。

7、  涉密地质资料在借出期间只限本人和本课题组人员使用,无论是纸质版涉密地质资料,还是电子版涉密地质资料,都绝不擅自拷贝、扫描、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对于电子版涉密资料,坚决承诺在涉密机上使用,并严格遵守“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如在本人使用期间发生泄密,本人必须承担所有损失、接受行政处罚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  涉密地质资料借阅使用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如需继续借阅,需重新办理借阅手续。本着便于科研工作的原则,涉密地质资料可以在一个野外工作周期内借阅,但要求野外工作结束之后及时归还,个人保管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借阅期间如有特殊需要或借期超过6个月,本馆工作人员有权催还。

9、  如课题特殊需要,本所科研人员可向图书馆资料室申请开具介绍信前往全国地质资料馆购买涉密地质资料。资料买回后需立即到资料室办理入库登记、借阅手续,签署《保密责任书》后方可使用,并于半年内将借阅或购买的涉密地质资料归档。

10、本所科研人员借阅电子版涉密地质资料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或学生代为办理。

11、本所离岗退休人员、已毕业研究生不能借阅涉密地质资料。

12、任何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严守党和国家机密。对泄密者应按照有关法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根据泄密程度进行处理,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按司法程序处理。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图书馆

20171027